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转发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日期:2022年03月07日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及选派介绍

1、2022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2022年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的实施国别见《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4、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5、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应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选拔对象:

我校优秀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5、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6、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者,还应满足具体合作渠道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应及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2,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4查看项目选派办法,并按照《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于2022年3月10至3月31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的网上报名与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至31日,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2)申请人向学校及所在单位、部门提交的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请查看相关说明的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请做好推荐工作,同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各单位、各部门须将申请人材料报送学校,进行校内评审,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且各单位、各部门须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因此,请各单位、各部门在公示申请人名单之后,于4月1日之前,将学校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第四教学楼104),将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jc@jzmu.edu.cn

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辽宁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联系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孙老师610883 4673380

附件一:《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网站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4

附件三:《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网站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5

附件四:《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网站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12

附件五:《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网站链接:暂未公布网址信息